6月17日晚,一名网友在某论坛中发帖,称自己路过市卫生局时发现一辆原装进口越野车,市场售价37万―43万之间。帖子发布后,网友质疑车辆无论是车价还是排量都明显超过标准。安康市卫生局承认该车确属局里所有。(6月20日《西安晚报》)
安康市卫生局的这辆公务车超过中央规定的标准,是不需要怀疑的。不过,安康市卫生局解释说,“我们的公务用车平时由局办公室统一根据工作需要调配,领导都没有配备专车。”――他们把“非领导专用”作为配车的理由了。
“非领导专用”难道就可以超标配车?根据中央规定,只有正部长级别的干部才能配专车,厅局级干部如果需要用车办公事,还要打报告到车队调度使用。显然,没有任何规定“非领导专用”就可以超标配车。
在这里,我们还发现一个新问题:所谓“非领导专用”恰恰也是一个谎言。安康市卫生局说,“领导都没有配备专车,领导用车只是‘相对固定’。”这里官员玩了一个文字游戏,把“非领导专用”变成了“相对固定”,当某个领导“相对固定”一辆车时,这和“领导专用”也就毫无区别了。记者追问市卫生局彭有庆局长一般使用的公车是哪一辆时,郭书记称平时彭局长“相对固定”的用车就是这辆越野车,其称昨日彭局长坐着这辆车下乡检查医改工作去了。通过这个文字游戏,局长就理所当然地配上专车了。
多少规定就被“一般”、“原则上”变通得面目全非了,现在又捏造出“非领导专用”作为配车理由,再把“非领导专用”演变成“相对固定”,中央配车规定的精神就这样被“蚕食”得差不多了。结果是,超对象、超标准配车遍地皆是。而中央规定的超编制、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“由本级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收回和处理”又得不到落实,我们只能徒唤奈何了。
然而,在陕西安康,还有一个叫“市公车清理办”的组织,网友跑路都能发现卫生局的超标车,而他们却似乎毫不知情,真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。也许,他们的工作就是配合演戏?
殷国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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